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 > 就诊指南>门诊指南 > 正文

门诊指南

住院须知

编辑: 图: 来源:住院处 发布时间:2018年07月23日 点击数: 字号:【

住院须知

 

      一、患者管理

1、患者入院后一切活动应遵循医嘱及各项医疗护理规定。若存在损伤/坠床或跌倒的高风险因素,请遵守相关防范措施。

2、患者陪护人员对患者医疗以外的安全负有责任,一旦发生医疗以外的意外事故,陪护对此负有相应责任。

3.住院患者不得擅自外出或离院,特殊情况需外出时,患者需填写《住院患者请假条》,经科室负责人同意,留下您的联系电话后方可离开,离院期间发生的意外,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。

4、患者在治疗中应该听从医师、护士的指导,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生同意不得到院外就医、私自购药及私自采取其他治疗手段,否则后果自负。

5、患者及家属未经许可不要进入护士站、治疗室等诊疗场所; 严禁私自翻阅病历、涂改、窃取病历,有任何疑问时,随时与主管医师、护士联系。

二、陪员管理

1、医师查房时,患者陪护人员应在病区门外等候,不得以任何借口逗留病房妨碍医师查房,

2、为确保不必要的交叉感染,陪护人员不要坐卧病床上,病区楼道或候诊椅严禁人员睡躺。

三、门禁管理

 患者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务必领取病区门禁卡,切勿转交他人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

四、病区管理

1、为了保证您及其他患者有一个安静、清洁、舒适、安全的就医环境,请您及家属勿互串病房和大声喧哗,不向窗外、地面倒水或扔垃圾,不在室内进行打牌、下象棋等娱乐活动。严禁在病区吸烟、使用电炉、电饭煲等家用电器。

2、医院属于特殊的公共场所,请您警惕各种不法分子,注意保护自身安全;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,不在病区存放各种重要文件盒贵重物品,以免丢失。

3.爱护公物,不私自触动各种医疗设施和医疗仪器,损坏或丢失公物、设备需照价赔偿。

4、在病区内不能使用或存放各类危险品(包括各种易燃、易爆、腐蚀、刺激、高电耗、强噪音的物品);注意各种警示标志,不擅自进入危险区和禁行区,以免发生碰伤、摔伤、烧伤、触电、辐射等损伤事件。

五、特别提醒

1、医院严禁私自收费,或介绍您到外院做各种检查、取药、住院,请患者和家属不要贪图小便宜,提高紧惕,严防上当受骗。

2、医院拒绝“红包”行为,请您及家属不要宴请医护人员或馈赠钱物。如发现医务人员有私自索要钱物或担任“医托”等不良行为,请直接向医院纪委反映,廉政投诉电话:0931-8942258.

分享到:
[字号: ] [打印文章] [添加收藏]

相关阅读